設計的總體方案確定之后,接著需要運用機構學的知識,選用合適的機構以得到所需的運動方案。上面提到的顎式破碎機依靠其動顎板的擺動使進入破碎腔的巖石受到擠壓、彎折和劈裂作用而破碎,而動顎板的擺動則可以采用雙肘板機構的簡單擺動,或者采用單肘板機構的復雜擺動。在新型設計中,可能會需要綜合一個新的機構以得到所要求的運動方案,這常是一個困難的工作。因此,設計者一般盡量應用已有的和成熟的機構所提給的運動方案。 結構設計和繪制初步總圖 運動設計之后,設計者開始進行結構設計,計算機械各主要零件的受力、強度、形狀、尺寸和重量等,并繪制主要零、部件草圖。這時如發現原來選用的結構不可行,就必須調整或修改結構。同時還應考慮有無可能產生過熱、過度磨損或振動的部位。
設備設計是指通過改變工作中的物質工具的特征來解決問題。在第二個例子中,可以通過將瓶子上的說明印得更仔認一點和將瓶蓋設計得 更好開一點而改變。在第四個例子中,“文森斯”號可以通過重新設計雷達顯示,以 提供有關飛機的側向運動和上下運動的整合信息而改進。 設備設計是指通過改變工作中的物質工具的特征來解決問題。在第二個例子中,可以通過將瓶子上的說明印得更仔認一點和將瓶蓋設計得 更好開一點而改變。在例子中,“文森斯”號可以通過重新設計雷達顯示,以 提供有關飛機的側向運動和上下運動的整合信息而改進。
當工業品的外觀設計屬于一項新的發明創造時,毫無疑問應當受到專利法的保護。許多國家,包括中國和美國,都賦予了外觀設計以專利權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 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美國專利法第16章也專門規定了對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與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相并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第4款,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工業設計是有組織的活動。在手工業時代,手工藝人們大多單槍匹馬,獨自作戰。而工業時代的生產,則不僅批量大,而且技術性強,而不可能由一個人單獨完成,為了把需求、設計、生產和銷售協同起來,就必須進行有組織的活動,發揮勞動分工所帶來的效率,更好地完成滿足社會需求的目標。 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產品的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視覺評價能力時,也屬于工業設計的范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