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真正為人們所認識和發揮作用是在工業革命爆發之后,以工業化大批量生產為條件發展起來的。當時大量工業產品粗制濫造,已嚴重影響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工業設計作為改變當時狀況的必然手段登上了歷史的舞臺。傳統的工業設計是指對以工業手段生產的產品所進行的規劃與設計,使之與使用的人之間取得匹配的創造性活動。從這個概念分析工業設計的性質:,工業設計的目的是取得產品與人之間的匹配。這種匹配,不僅要滿足人的使用需求,還要與人的生理、心理等各方面需求取得恰到好處的匹配,這恰恰體現了以人為本的設計思想。第二,工業設計必須是一種創造性活動。
機械外觀設計的適應性:顧名思義,就是指機械產品本身是否對環境方面適應,是否能在相應條件的環境中進行工作。而這里就需要有機械產品設計師和機械需求者本身進行溝通,滿足產品功能方面以及需求者本身的其他要求,從而實現較好的結合以及對功能方面的使用,使得機械產品設計出來能夠在相應的環境中適應,而這樣的適應性也是確定是否是好的機械產品外觀設計的一個因素。
工業設計的對象是批量生產的產品,區別于手工業時期單件制作的手工藝品。它要求必須將設計與制造、銷售與制造加以分離,實行嚴格的勞動分工,以適應于批量生產。這時,設計師便隨之產生了。所以工業設計是現代化大生產的產物,研究的是現代工業產品,滿足現代社會的需求。 (2)產品的實用性、美和環境是工業設計研究的主要內容。工業設計從一開始,就強調技術與藝術相結合,所以它是現代科學技術與現代文化藝術融合的產物。它不僅研究產品的形態美學問題,而且研究產品的實用性能和產品所引起的環境效應,使它們得到協調和統一,更好地發揮其效用。
當工業品的外觀設計屬于一項新的發明創造時,毫無疑問應當受到專利法的保護。許多國家,包括中國和美國,都賦予了外觀設計以專利權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 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美國專利法第16章也專門規定了對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與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相并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第4款,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