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義工業設計
單指產品設計,即針對人與自然的關聯中產生的工具裝備的需求所作的響應。包括為了使生存與生活得以維持與發展所需的諸如工具、器械與產品等物質性裝備所進行的設計。產品設計的核心是產品對使用者的身、心具有良好的親和性與匹配。
狹義工業設計的定義與傳統工業設計的定義是一致的。由于工業設計自產生以來始終是以產品設計為主的,因此產品設計常常被稱為工業設計。
傳統工業設計的核心是產品設計。伴隨著歷史的發展,設計內涵的發展也趨于更加廣泛和深入。人類社會的發展已進入了現代工業社會,設計所帶來的物質成就及其對人類生存狀態和生活方式的影響是過去任何時代所無法比擬的,現代工業設計的概念也由此應運而生。現代工業設計可分為兩個層次:廣義的工業設計和狹義的工業設計。
機械外觀設計的適應性:顧名思義,就是指機械產品本身是否對環境方面適應,是否能在相應條件的環境中進行工作。而這里就需要有機械產品設計師和機械需求者本身進行溝通,滿足產品功能方面以及需求者本身的其他要求,從而實現較好的結合以及對功能方面的使用,使得機械產品設計出來能夠在相應的環境中適應,而這樣的適應性也是確定是否是好的機械產品外觀設計的一個因素。
當工業品的外觀設計屬于一項新的發明創造時,毫無疑問應當受到專利法的保護。許多國家,包括中國和美國,都賦予了外觀設計以專利權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 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美國專利法第16章也專門規定了對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與發明專利和植物專利相并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2條第4款,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