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證擔保采用市場經濟的手段,引入保證人作為第三方對建設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管并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該項制度以經濟責任鏈條建立起保證人與建設市場主體之間的責任關系,能夠有效地維護建設市場秩序,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完成。
由擔保人為施工方向業主提供的,保證施工方履行工程建設合同責任和義務,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業主可要求保證人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在承擔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償。
銀行不同,費用不同,眾所周知,大銀行,費用肯定高,小銀行費用低,具體看甲方對銀行有無要求。
開具時間不同,銀行都是按照一定的時間節點來收費的,不同的時間節點肯定是不一樣的。
工程預付款保函:又稱工程還款擔保,是指向工程業主(受益人)保證,如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規定使用工程預付款時,業主這時提供相關證據可向銀行提起索賠,銀行有見索即付的義務。
在承包工程中,業主為了避免承包商違約失控而蒙受損失,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經濟擔保,這是買方市場的特點之一,也是國際公認的業主采取的防范措施。因此,承包商必須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向業主提交各類保證金。而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的一方)、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