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是指銀行對承包人進行擔保的一種方式,銀行開出符合業務要求的預付款保函后,承包人收到預付款,但并未按照合同執行項條款,未按時供貨或者施工,業主這時提供相關證據,可向銀行提起索賠,銀行有見索即付的義務。
承包人自己可以在銀行開付余款保函,看承包人在銀行的授信如何,授信好的保證金比例
比較低,授信不好的保證金比例比較高,甚至是全額保證金。
在承包工程中,業主為了避免承包商違約失控而蒙受損失,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經濟擔保,這是買方市場的特點之一,也是國際公認的業主采取的防范措施。因此,承包商必須根據合同的有關規定,向業主提交各類保證金。而銀行保函是由銀行開立的承擔付款責任的一種擔保憑證,銀行根據保函的規定承擔付款責任。銀行保函大多屬于“見索即付”(無條件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文件。銀行保函的當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銀行開立保證書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證書并憑此向 銀行索償的一方)、擔保人(保函的開立人)。
工程保證擔保引入保證人作為第三方,對建設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并對違約承擔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開發商、承包商、保證人三者之間形成保證擔保關系。開發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體,在不同的擔保品種下,設定一方為被保證人,另一方為權益人(受益人、監管人),在被保證人不履行合同義務給權益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權益人(監管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銀行保函是指銀行應委托人的申請而開立的有擔保性質的書面承諾文件,一旦委托人未按其與受益人簽訂的合同的約定償還債務或履行約定義務時,由銀行履行擔保責任。它有以下兩個特點:
1.保函依據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務。
2.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