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的農田水利設施和農業機械:廢拖拉機、廢收割機等; 報廢的各種輸電器材和設備; 報廢的各種機動車輛、船舶及其零件; 報廢或退役的各種武器裝備; 廢鋼絲繩、廢鋼絲。
加工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半成品、廢零件、廢次產品、廢結構件、廢機械零件、散碎鐵; 各種鐵路廢器材:廢鋼軌、廢道釘、廢道叉、廢車輪、廢閘瓦、廢軸、廢防滑器、廢機車零件、廢機車等; 報廢的城市公共設施:廢井蓋、廢鐵蓖子、廢護欄等;
通過技術認證和其他措施,提高礦產開采的效率;為不同的金屬設置優先級,如基本金屬、特殊金屬和關鍵技術金屬等;產品設計要綜合考慮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冶金知識和回收工藝,通過系統的優化和設計進一步提高回收率和降低環境影響;改善工藝流程效率和含金屬廢水的利用,提高初級生產的能源效率等。
金屬幾乎可以無限制地回收,因此,金屬回收給環境保護、能源和水的利用帶來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機遇,并為向低碳、資源節約型的綠色經濟過渡做出貢獻。然而,受到工藝和回收成本的影響,金屬回收率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