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的合同中規定,承包人委托銀行向業主出具的由業主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人支付一筆工程預付款,及時用于實施項目的保證函件(即A委托B向C作出擔保,擔保內容是C按合同約定向A支付的預付款確實在用于項目的實施)。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預付款的保函和履約保函一樣需要付押金,但是預付款保函卻不像履約保函那樣一定要到工程全部建設結束,合同內容履行完畢之后才退還給你。通常是約定保證預付款用在合同上就可以退還了。只是在工程建設前期凍結在銀行,后面就解凍了。
種是企業自己在有銀行授信額度,直接到銀行辦理即可,用企業授信辦理銀行保函會占用信用額度,用授信來辦理銀行保函,在擔保期限到了之后才能恢復額度。占用一千萬授信額度,相當于占用一千萬現金,另外銀行收費一般在0.8%,這個方式的優點就是花錢少,缺點是得交全額保證金到銀行凍結,直到項目結束后,才能解凍。
保函作為人的擔保的一種,它與它所憑以開立的基礎合同之間的關系是從屬性亦或是獨立的關系呢?據此,保函在性質上有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之分。傳統的保函是從屬性的,保函是基礎合同的一個附屬性契約,其法律效力隨基礎合同的存在、變化、滅失、擔保人的責任是屬于第二性的付款責任,只有當保函的申請人違約,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時,保證人才承擔違約責任時,保證人才承擔保函項下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