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業設計協會聯合會自1957年成立以來,加強了各國工業設計專家的交流,并組織研究人員給工業設計下過兩次定義。在1980年舉行的第十一次年會上公布的修訂后的工業設計的定義為:“就批量生產的產品而言,憑借訓練、技術知識、經驗及視覺感受而賦予材料、結構、構造、形態、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裝飾以新的品質和資格,這叫做工業設計。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工業設計師應在上述工業產品的全部側面或其中幾個方面進行工作,而且,當需要工業設計師對包裝、宣傳、展示、市場開發等問題的解決付出自己的技術知識和經驗以及視覺評價能力時,也屬于工業設計的范疇。”
工業設計是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成果和社會、經濟、文化、美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集成創新活動。作為面向工業生產的現代服務業,工業設計產業以功能設計、結構設計、形態及包裝設計等為主要內容。
從人、自然與社會的對應關系出發,按照學科形成的本質含義上分類 :
人、自然、社會組成了基本的關系圈,其分類的對應關系大致是:
◆產品設計:相當于狹義工業設計,是以三維設計為主的;
◆環境設計:包括各類建筑物的設計、城市與地區規劃、建筑施工計劃、環境工程等;
◆傳播設計是對以語言、文字或圖形等為媒介而實現的傳遞活動所進行的設計。根據媒介的不同可歸為兩大類:以文字與圖形等為媒介的視覺傳播;以語言與音響為媒介的聽覺傳播。
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工業設計師通過對人生理、心理、生活習慣等一切關于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認知,進行產品的功能、性能、形式、價格、使用環境的定位,結合材料、技術、結構、工藝、形態、色彩、表面處理、裝飾、成本等因素,從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角度進行創意設計,在企業生產管理中保證設計質量實現的前提下,使產品既是企業的產品、市場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達到顧客需求和企業效益的完美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