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是向銀行或保險公司申請開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權責是:1、在擔保人按照保函規(guī)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償還擔保人墊付的款項。2、負擔保函項下一切費用及利息。3、擔保人如果認為需要時,應預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擔保人。
是保函的開立人。擔保人的權責是:1、在接受委托人申請后,依委托人的指示開立保函給受益人。2、保函一經(jīng)開出就有責任按照保函承諾條件,合理審慎地審核提交的包括索賠書在內(nèi)的所有單據(jù),向受益人付款。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償還擔保行已付之款情況下,有權處置押金、抵押品、擔保品。如果處置后仍不足抵償,則擔保行有權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保函根據(jù)用途不同分類如下:
1、投標保函:替代投標保證金。
2、履約保函:保證項目能正常履行的乙方對甲方的一個保障。
3、預付款保函:甲方給乙方打錢了,萬一乙方?jīng)]干活,甲方可以在一定時間內(nèi)拿這保函要回來預付款。
沒有簽訂合同是可以開預付款保函的,但是前提是,走了招投標程序,如果沒有這個前提,是不能的,去銀行開保函,得有相關的資料,如果啥都沒有,空口白牙說說,銀行就給你開保函,那銀行也不是傻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