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牌是一種信息傳達媒體,它具有廣告、警示的功能。
產品說明:采用蓄光型自發光材料,具有吸光、蓄光功能,亮處吸收日光、燈光等可見光20分鐘,可持續發光12小時以上。
吸光、發光過程無限次持續反復使用。無需電源,免維護,發光系數高達。
反光標牌材料:主要用于制作的各種反光標志標牌、車輛號牌、設施等,在白天以其鮮艷的色彩起到明顯的警示作用,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情況下,其明亮的反光效果可以有效地增強人的識別能力,看清目標,引起警覺,從而避免事故發生,減少人員傷亡,降低經濟損失,成為道路交通不可缺少的衛士,有著明顯的的社會效益。
夜光門牌標牌產品特點:
1、無害;
2、的發光亮度,無限次循環使用;
3、較低的生產制造成本;
4、不需任何電源,是一種節能產品。
夜光標牌用途與適用范圍適用在消防,船舶,地下商場,賓館,娛樂場所,公共交通,公用民建筑等各類重要場所,用以緊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標志。
電力標志牌,施工標志 (施工) 用以告示前方道路施工,車輛應減速慢行或繞道行駛。此標志可作為臨時標志設在施工路段以前適當位置。注意危險標志 (注意危險) 用以促使車輛駕駛員謹慎駕駛。此標志設在以上標志不能包括的其他危險路段以前適當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