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設計
組合設計(又稱模塊化設計)是將產品統一功能的單元,設計成具有不同用途或不同性能的可以互換選用的模塊式組件,以便更好地滿足用戶需要的一種設計方法。當前,模塊式組件已廣泛應用于各種產品設計中,并從制造相同類型的產品發展到制造不同類型的產品。組合設計的核心是要設計一系列的模塊式組件。為此,要從功能單元,即研究幾個模塊式組件應包含多少零件、組件和部件,以及在組合設計時每種模塊式組件需要多少等。
當今,在面臨競爭日益加劇、市場分割爭奪異常激烈的情況下,僅僅生產一種產品的企業是很難生存的。因此,大多數制造廠家都生產很多品種。這不僅對企業生產系統的適應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而且顯然要影響產品設計的技能。生產管理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尋求新的途徑,使企業的系列產品能以的成本設計并生產出來。而組合設計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方法之一。
▲需求原則:產品的功能要求來自于需求。產品要滿足客觀的需求,這是一切設計基本的出發點。不考慮客觀需要會造成產品的積壓和浪費。客觀需求是隨著時間、地點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的,這種變化了的需求是設計升級換代產品的依據。客觀需求有顯需求和隱需求之分,顯需求的發展可導致產品的不斷改進、升級、更新、換代;隱需求的開發會導致創造發明,形成新穎的產品。
▲信息原則:設計過程中的信息主要有市場信息、科學技術信息、技術測試信息和加工工藝信息等。設計人員應、充分、正確和可靠地掌握與設計有關的各種信息。用這些信息來正確引導產品規劃、方案設計與詳細設計,并使設計不斷改進提高。
▲創新原則:設計人員的大膽創新,有利于沖破各種傳統觀念和慣例的束縛,創造發明出各種各樣原理獨特、結構新穎的機械產品。
▲系統原則:每個機械產品都可以看做一個待定的技術系統,設計產品就是用系統論的方法來求出功能結構系統,通過分析、綜合與評價決策,使產品達到綜合。
▲收斂原則:為了尋求一個嶄新的產品,在構思功能原理方案時,采用發散思維;為了得到一個新型產品,則必須綜合多種信息,實行收斂思維。在發散思維基礎上進行收斂思維,通常都會取得很好的效果。
▲優化原則:這屬于廣義優化,包括方案擇優、設計參數優化、總體方案優化。也就是、優質、經濟地完成設計任務。
▲繼承原則:將前人的成果,有批判地吸收,推陳出新,加以發揚,為我所用,這就是繼承原則。設計人員悟性地掌握繼承原則,可以事半功倍進行創新設計,可以集中主要精力去解決設計中的主要問題。
▲效益原則:設計中必須講求效益,既要考慮技術經濟效益,又要考慮社會效益。
▲時間原則:加快設計研制時間,以搶先占領市場。同時,在設計時,要預測產品研制階段內同類產品可能發生的變化,保證設計的產品投入市場后不至于淪為過時貨。
▲定量原則:在方案評選、造型技術美學、產品技術性能、經濟效益等的評價,都盡量采用科學的定量方法。
▲簡化原則:在確保產品功能前提下,應力求設計出的產品簡化,以降低產品成本,并確保質量。在產品初步設計階段和改進設計階段,尤應突出運用這個基本原則。
▲審核原則:要實現、優質、經濟的設計,必須對每一項設計步驟的信息,隨時進行審核,確保每一步做到正確無誤,竭力提高產品設計質量。
感性工具設計要充分利用現代人機工學和美學的成果,科學地增加產品設計中感性因素。
(1)通過恰當的人與工具之間關系設計來體現產品的感性。如良好的工具把柄設計使對受壓不敏感的手掌和拇指與食指間的“虎口”處來承受力的沖擊,logo網指出,這樣可以避免因長時間使用工具而引起手指麻木與刺痛感,并減小了局部壓力強度;有些工具的握柄上做了指槽,這種固定了手指位置的指槽反而會影響操作的靈活性。“恰當”的人機工學設計不僅令人視覺舒適而且“手感好”。
(2)通過選擇合適的造型材料來增大產品的感性成份。在選擇材料制作產品與人直接接觸的部件時,不能僅以材料的強度、耐磨性等物理量來做評定,而且還應從所選材料與人情感關系的遠近作為尺度來評價。研究指出,與人類情感密切的材料是生物材料(如棉、木等),其次是自然材料(石、土、金屬、玻璃等),然后才是非自然材料如塑料材料。一般來說,與人類越接近的東西,越令人感到親切,更多一份感性因素。
(3)通過研究現代人的審美方式來表現產品的感性。產品之美可以體現產品的使用過程中由合理的人機關系而產生的內在美和由外觀形態產生的外在美。人的審美觀是在不斷地變化的,產品的外在美更是如此。“造型優美”其豐富的內涵也包括了變化中的審美因素,比例與尺度、對比與均衡、韻律與節奏等美的規律都是人們在勞動中通過與產品視覺形象的和。諧化為審美因素。了解現代人不斷變化的審美觀有利于把握產品中的感性因素。
(4)通過對物的生命現象與形態關系的研究來探索產品感性產生的原因和表現的方法。物體的美感往往體現于該物體的形態是否富有生命力,物體形態的生命力實際上是物體本質的外泄形式。
從產業形態上來看,工業設計服務業可體現為內部設計服務部門、工業設計咨詢公司與工業設計師個人工作室三類。前兩者是設計行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成熟產物,而中國的大部分中小型設計公司都還只是停留在工作室的階段,有些行業已經出現了大范圍的低端競爭,這也使得設計行業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而反觀芬蘭,從森林機械到搞科技產品,工業設計都有著十分廣闊的領域,芬蘭企業使用工業設計的程度平均達到41%,在傳統產業到達80%,芬蘭所有的出口企業都有自主設計的產品。據芬蘭工商業聯合會發布的《芬蘭人力資源市場現狀》報告估計,芬蘭從事工業設計的人口約為4.5萬人,而芬蘭人口一共約543.5萬,也就是說設計人員約占芬蘭總人口的0.828%。
中國的產品設計總體水平與發達國家還差距甚遠,企業的重視程度不足,公眾的認識也存在偏差。作為“世界工廠”的中國,自主設計和品牌能力依舊薄弱,缺乏相應的資金投入和產業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