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者其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
外觀設計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我國《專利法》第二條中規定:“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產品設計是工業設計的核心,是企業運用設計的關鍵環節,它實現了將原料的形態改變為更有價值的形態。工業設計師通過對人生理、心理、生活習慣等一切關于人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的認知,進行產品的功能、性能、形式、價格、使用環境的定位,結合材料、技術、結構、工藝、形態、色彩、表面處理、裝飾、成本等因素,從社會的、經濟的、技術的角度進行創意設計,在企業生產管理中保證設計質量實現的前提下,使產品既是企業的產品、市場中的商品,又是老百姓的用品,達到顧客需求和企業效益的完美統一。
具有識別性的立體外觀設計雖然得不到商標法的保護,但可以得到反不正當競爭的保護。根據1993 年《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第5條,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相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知名商品的行為,屬于法律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中的“商品裝潢”即含有商品(產品)外觀設計的內容,包括平面的和立體的外觀設計。對此可以做出進一步的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