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務代理(SHIPPING AGENT)。指接受承運人的委托,代辦與船舶有關的一切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有船舶進出港,貨運,供應及其它服務性工作等。船方的委托和代理人的接受以每船一次為限,稱為航次代理;船方和代理人之間簽訂有長期代理協議,稱為長期代理。
出口
選擇運輸路線、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為貨主和選定的承運人之間安排攬貨、訂艙;
包裝、計量和儲存貨物;
辦理保險;
收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據;
辦理出口結關手續并將貨物交付承運人;
支付運費,收取正本提單并交給發貨人;
安排貨物轉運;
通知收貨人;
記錄貨物滅失情況,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索賠。
進口
報告貨物動態 ;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
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
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另外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
注意事項
⒈國際快遞包裹重量分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種,快遞公司將以兩種重量中大的一項為計費依據;
⒉體積重計算
(1).四大國際快遞DHL、UPS、TNT、FedEX包裹體積重量的計算方法:(長 x 寬 x 高)(cm)÷5000,注意長寬高單位是厘米;
(2).EMS郵政速遞,對長、寬、高三邊中任一單邊達到60cm或以上的包裹進行計算體積重重量計算公式:體積重量(kg)=長*寬*高(cm)÷8000;
⒊國際快遞包裹的貨物不足 0.5公斤的,按0.5公斤計費;
⒋21Kg(46.3Ib)以下貨物按照小貨計費,按首重、續重計費,計費單位為0.5Kg(1.1Ib)、21Kg及21Kg以上貨物按大貨計費;
⒌國際快遞包裹單件貨物的規格必須保證:1長 + 2高 + 2寬 < 330CM(各快遞公司要求的規格不盡相同);
⒍國際快遞包裹單件超過或等于68公斤/件的,必須用有腳卡板進行包裝(部分國家拒收原本卡板包裝),否則快遞公司拒收貨物;
⒎倘若有以下情況的國際快遞包裹,需預先訂艙:貨物單件維長超過330厘米(10英尺25.2英寸);貨物單件重量超過68公斤;貨物單件不超過330厘米,重量不超過68公斤(149.9Ib),但一票貨超過300公斤(661.4Ib)。
⒏國際快遞價格資費變化較大,需發快遞郵包時,請先聯系所托運的國際快遞公司業務員確認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