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CARRIER)是指專門經營水上,鐵路,公路,航空等客貨運輸業務的交通運輸部門,如輪船公司,鐵路或公路運輸公司,航空公司等;為社會提供運輸服務。
貨主(CARGO OWNER)是指專門經營進出口商品業務的外貿部門或進出口商。它們為履行貿易合同,必須組織辦理進出口商品的運輸,是國際貨物運輸工作中的托運人(SHIPPER)或收貨人(CONSIGNEE)。
進口
報告貨物動態 ;
接收和審核貨運單據,支付運費并提貨;
進口報關,支付有關捐稅和費用;
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另外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也可作為無船承運人(NVOCC)承辦多式聯運業務,即作為合同當事人簽發多式聯運單據,將各段運輸委托實際承運人執行。
國際快遞運輸是中間環節很多的長途運輸。國際快遞運輸是國家與國家、國家與地區之間的運輸,一般來說,運輸的距離都比較長,往往需要使用多種運輸工具,通過多次裝卸搬運,要經過許多中間環節,如轉船、變換運輸方式等,經由不同的地區和國家,要適應各國不同的法規和規定。如果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問題,就會影響整個的運輸過程,這就要求我們作好組織、環環緊扣,避免在某環節上出現脫節現象,給運輸帶來損失。
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由于在國際快遞運輸中環節多,運輸距離長,涉及的面廣,情況復雜多變,加之時間性又很強,在運輸沿途國際形勢的變化、社會的動亂,各種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發生,以及戰亂、封鎖禁運或海盜活動等,都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國際快遞運輸,以至于造成嚴重后果,因此,國際快遞運輸的風險較大。為了轉嫁運輸過程中的風險損失,各種進出口貨物和運輸工具,都需要辦理運輸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