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代理。又稱租船經紀人(SHIPPING BROKER),指以船舶為商業活動對象而進行船舶租賃業務的人,主要業務是在市場上為租船人尋找合適的運輸船舶或為船東尋找貨運對象,以中間人身份使租船人和船東雙方達成租賃交易,從中賺取傭金。因此,根據它所代表的委托人身份的不同又分為租船代理人和船東代理人 。
貨運代理(FREIGHT FORWARDER)。指接受貨主的委托,代表貨主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的人,主要有訂艙攬貨代理,貨物裝卸代理,貨物報關代理,轉運代理,理貨代理,儲存代理,集裝箱代理等。
咨詢代理(CONSULTATIVEAGENT):指專門從事咨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供有關國際貿易運輸情況,情報,資料,數據和信息服務而收取一定報酬的人。 以上各類代理之間的業務往往互相交錯,如不少船務代理也兼營貨運代理,有些貨運代理也兼營船務代理等。
特點
一、快遞環境的差異性,不同的法律法規、人文、習俗、語言、科技發展程度和硬件設施。
二、快遞系統范圍的廣泛性,快遞本身的復雜性,加上國際快遞的特殊性,操作難度較大,面臨風險更多。
三、快遞的信息化要求決定其先進性,對信息的提供、收集與管理有更高的要求,要求有國際化信息系統的支持。
總之,國際快遞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是,各國快遞環境的差異,尤其是快遞軟環境的差異。不同國家的不同物流適用法律使國際快遞的復雜性遠高于一國的國內物流,甚至會阻斷國際快遞;不同國家不同經濟和科技發展水平會造成國際快遞處于不同科技條件的支撐下,甚至有些地區根本無法應用某些技術而迫使國際快遞全系統水平的下降;不同國家不同標準,也造成國際間“接軌”的困難,因而使國際快遞系統難以建立;不同國家的風俗人文也使國際快遞受到很大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