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一般從有史以來到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之前算作古代史。鴉片戰(zhàn)爭以后,中國封建社會在外國資本主義侵略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所以1840年以后的歷史就劃入近代史。但社會性質的變化,并不意味著學術文化馬上統(tǒng)統(tǒng)起根本性的變化。從1840年到辛亥革命清朝統(tǒng)治結束的七十年間,新撰寫的書籍中,絕大部分的內容或形式都和前此的古籍沒有多少不同。
春秋末戰(zhàn)國時編定撰寫的經、傳、說、記、諸子書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則一般劃到清代末年(這和史的分期有所不同),廣義的下限是: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內容或形式上沿襲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爐灶,例如舊體詩文集、對古籍所作的舊式校注之類,一般仍可以劃入古籍范圍。
同時,戰(zhàn)國各個學派即后人所謂先秦諸子也有不少論著,并出現(xiàn)了自然科學技術方面的專著。這些經、傳、說、記和先秦諸子論著、科技專著才是中國早的書,早的古籍。《漢書·藝文志》所著錄的早的書也就是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書目屬于經、史、子、集的各種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認為古籍。
中國殷商時已開始在竹木簡上寫文字,《尚書》的《多士》篇里說:“惟殷先人,有冊有典?!薄皟浴钡墓盼淖志拖駜筛鶐ё涌`了一排竹木簡,“典”則像以手持冊或將冊放在幾案上面。但這種典冊在殷商時仍不是書,而只是詔令之類的文字,保存起來猶如后世之所謂檔案。到西周、春秋時,檔案留下來的就更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