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貼現息的計算公式是:金額×(到期天數/360)×利率=貼現息。
假設某匯票金額為10000元,到期前持票人向銀行申請貼現,該銀行年貼現率為3.6%,那么貼現利息=10000×90×3.6%/360=90元,持票人能拿到的終金額為9910元。
查看票據到期日:若已臨近票據到期日,或是處于已過到期日未滿提示付款期限的狀態(tài),企業(yè)簽收后將面臨難以再次發(fā)起背書的風險,且需注意及時提示付款,避免票據權利受損;若已超過提示付款期,將不得進行背書轉讓。
制單員點擊商業(yè)匯票—〉提示付款,選擇銀行承兌匯票,在系統返回的持有票據信息列表中選擇要提示付款票據(可按匯票號碼、承兌行、匯票到期日條件組合搜索票據);如果輸入晚于當天的提示付款日期,則視同預約提示付款,銀行將在提示付款日期處理;如果提交銀行日期超過匯票到期日+10天,須輸入逾期理由(字數內容不限);不輸提示付款日期的,系統默認后一級復核員提交銀行日期,點擊下一步。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持票方可直接在電票系統向票據承兌人(銀承匯票出票銀行)提示付款,不存在瑕疵票據,無退票可能,當天款項即可到賬。電子商業(yè)承兌匯票到期當天提示了付款,是正常的提示付款程序。到期后開始算的10個工作日內,是《票據法》規(guī)定的合理合法提示付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