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我們推廣火葬步履艱難,原因就是通常我們認為中國人安葬的傳統是土葬。可是至少在宋朝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中國是流行火葬的。《水滸傳》里的武大郎就是火葬,周圍市民甚至武松對此也是習以為常毫無違和感的。深受傳統文化影響的武俠小說大師金庸也采用了古法的香木柴薪火化(現代僧侶多用此法)。可見土葬并非中國人安葬傳統的全部。
中國雖然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16年北洋政府就頒布過《國葬法》,1930年國民政府也頒布過第二部《國葬法》,但這么多年過去,目前卻還沒有一部《殯葬法》。生老病死,人民生活的后一個重要的環節目前還無法可依,可見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任重道遠。不過我們可以盡可能地去完善作為準法律的《殯葬管理條例》。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條【管理方針】可以看作是政府殯葬改革的方針,全文46個字照抄如下:
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這里面實際上包含了兩個內容。個內容是“實行火葬,改革土葬”,主要是針對“葬”;第二個內容是“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主要是針對“殯”。不知大家注意到沒有,這兩個內容的構成有個共同點:一項否定,一項肯定。肯定火葬,否定土葬;否定“喪葬陋俗”,肯定“文明節儉”。
比如日本的殯葬法(《關于墓地、埋葬等的法律》,簡稱“墓埋法”)規定可以土葬也可以火葬,完全由國民自愿選擇,然而他們的火化率竟高達99.99%(剩下的0.01%是因為居住在孤立的海島上交通不便,不得已才土葬的)。臺灣的法律也和日本一樣,雖然由于受傳統文化風俗的影響土葬還占有較大的比例,但毫無疑問火化率在不斷地上升。可以說當今世界上除了傳統根深蒂固的伊斯蘭教以及一些虔誠的基督教徒之外,人們大都傾向于選擇火葬。
日本可以火葬也可以土葬,但火化率高達9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