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中國,正處在居住城鎮化、人口老齡化、經濟市場化的社會轉型期,文化也在從農耕文明向后工業文明、中國傳統加專政文明向多元民主文明的轉型期中,改革開放是歷史的趨勢,殯葬也不例外。但是,我們應該改什么?怎么改?向哪個方向改?這是我們以殯葬為職業甚至為使命的人必須面對必須思考的問題。
中國雖然早在一百多年前的1916年北洋政府就頒布過《國葬法》,1930年國民政府也頒布過第二部《國葬法》,但這么多年過去,目前卻還沒有一部《殯葬法》。生老病死,人民生活的后一個重要的環節目前還無法可依,可見中國的民主法制建設任重道遠。不過我們可以盡可能地去完善作為準法律的《殯葬管理條例》。
《殯葬管理條例》第二條【管理方針】可以看作是政府殯葬改革的方針,全文46個字照抄如下:
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首先火化要消耗能源,無論是油、電還是天然氣。燒卻一具遺體還是要消耗不少能源的(有不少火葬場為了節省能源提率而用鐵鉤子破壞遺體,那是嚴重有違人道的);而土葬雖然也消耗一些可再生的木材,但基本上是不消耗能源的。
其次火化過程中會產生不少二惡英,而為了減少二惡英對空氣的污染,對廢氣的二次燃燒又要消耗一定的能源。雖然也有像日本的株式會社東京博善那樣用火化過程中所產生的熱能來發電那樣的節能創新,但實際上火化熱能所能夠產生的電是遠遠比不上所耗費的能源的。當然在象征意義上那是非常了不起的!
改革什么呢?殯葬的主要內容包括:(1)遺體處理的方式;(2)埋葬的方式;(3)祭祀的方式。關于“遺體的處理方式”,政府已經有了明確的政策“實行火葬,改革土葬”;而關于“埋葬的方式”,這本是和“遺體的處理方式”同等重要的大事,卻不知怎么被忽略了。從考古現場來看,自從人類形成了社會,就有了建公墓集中安葬的傾向,而有了城市和國家之后,這種傾向就更加明顯。現在人類有史以來規模的中國城鎮化運動正在進行中,建設公墓集中安葬勢在必行。應該馬上制定國策:“實行集中安葬,禁止亂埋亂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