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的內容根據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基本欄目
包括:保函的編號,開立日期,各當事人的名稱、地址,有關交易或項目的名稱,有關合同或標書的編號和訂約或簽發(fā)日期等。
責任條款
即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保函中承諾的責任條款,這是構成銀行保函的主體。
保證金額
是開立保函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所承擔責任的金額,可以是一個具體的金額,也可以是合同有關金額的某個百分率。如果擔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減免責任,則必須作出具體說明。
有效期
即遲的索賠日期,或稱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個具體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為或某一事件發(fā)生后的一個時期到期。例如:在交貨后三個月或六個月、工程結束后30天等。
索賠方式
即索賠條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況下可向開立保函的銀行提出索賠。對此,國際上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無條件的或稱“見索賠償”保函;另一種是有條件的保函.索賠形式一般為見索即賠。
投標保函:
主要用于國際投標與招標業(yè)務,通常是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條件之一。銀行(擔保人)應投標人(申請人)的申請,開立的以招標人為受益人的保函,保證投標人在開標之前不中途撤銷投標、不片面修改投標條件或中標后不拒絕簽約、不拒絕交納履行保證金或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否則銀行將支付給招標人一定的金額作為賠償。其目的在于表明投標人的誠意與資格。
履約保證擔保資料清單:
(1). 由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建筑工程履約擔保申請書及董事會決議
(2). 企業(yè)簡介、驗資報告、企業(yè)章程
(3). 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4). 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6). 資質證書復印件
(7). 項目經理證書復印件
(8). 工程承包合同復印件
(9). 企業(yè)近兩年的財務報表及季、月報表及其他我公司要求提供的資料
預付款擔保是指保證人為承包商向業(yè)主提供的,保證人對承包商履行扣還預付款義務的保證,是業(yè)主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工程款以供承包人周轉使用,為了保證承包人將這些款項用于工程建設和業(yè)主的資金,而建立的信用擔保制度。
預付款支付保證擔保的作用 采用這種辦法,既可以有效保障業(yè)主合法權益,又可對施工企業(yè)提高資本有機構成形成一種激勵機制,促使企業(yè)合理配置資金,立足長遠,增強企業(yè)活力,逐步改變"打工性質"的企業(yè)經營機制,為"恒者恒強,優(yōu)勝劣汰"打下經濟基石。預付款擔保在發(fā)包人支付預付款之日至發(fā)包人按合同規(guī)定向承包人收回全部工程預付款之日有效,預付款保函隨著業(yè)主按照工程進度支付工程款并逐步扣回,預付款擔保責任隨之逐漸降低直至終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