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及時性
若技術評審中發現不符合項,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通常 30 個工作日,復雜情況可申請延期),并提供充分的整改證明材料,確保整改到位。
證書維護
獲證后,實驗室需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接受監督檢查,若發生名稱變更、項目增減等情況,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證書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可申請延續。
現場考核應對
評審組可能隨機抽取人員進行現場操作考核(如特定項目的全流程檢測),需確保操作人員嚴格按標準方法和作業指導書執行,規范記錄每一步操作(包括環境條件、儀器參數、數據計算等)。
避免出現 “人員與資質不匹配”(如無證上崗、超范圍操作)或 “操作不熟練”(如儀器使用錯誤、數據記錄不完整)的情況。
提前自查,消除常見問題
重點檢查:儀器設備狀態是否正常、環境條件是否達標、原始記錄是否完整、標準方法是否現行有效(如是否有過期標準未更新)、樣品存儲是否合規等,提前整改 “顯而易見的問題”(如標識脫落、記錄潦草)。
準備好所有需提交的文件(如人員資質、設備證書、體系文件、典型報告等),按類別整理歸檔,方便評審組查閱。
溝通與配合:積極響應評審組要求
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評審的協調(如引導評審組、調取資料、聯系相關人員),確保評審流程順暢。
對評審組提出的疑問或不符合項,需如實回應,不回避問題;若有異議,可禮貌溝通并提供證據,但不得拒絕配合。
現場評審結束后,認真記錄評審組提出的不符合項,明確整改責任人及期限,為后續整改報告的編寫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