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實驗室在自我評估滿足認可條件后,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在線申請” 系統填寫認可申請(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同時,向 CNAS 認可七處遞交認可申請,簽署《認可合同》,并交納申請費。
現場評審:現場評審在實驗室申請認可的地點內進行,具體日期由 CNAS 秘書處或委托評審組長與實驗室協商確定。評審內容包括觀察實驗操作、檢查設備設施、審查記錄和文件等,以驗證管理體系和技術能力的有效性。
附件材料:
管理體系文件:提交現行有效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并加蓋受控章。
內審與管理評審報告:提供近一次完整的內審報告,包括不符合項分布表,以及管理評審報告。
實驗室平面圖:標注功能區域劃分、環境控制參數及通道。
檢測活動說明:包括服務范圍、技術優勢,若存在分包情況,需說明分包情況。
標準有效性核查報告:提交標準查新記錄,以證明申請認可的標準 / 方法現行有效。
非標方法確認材料:若有非標方法,需提供方法文本、驗證記錄、專家評審意見及 CNAS 備案證明。
典型報告證書:提供典型檢測報告或校準證書,包含不確定度評估報告,需覆蓋申請領域關鍵項目。
體系運行時間不足
管理體系正式運行未滿 6 個月,或未完成覆蓋全范圍、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不符合 CNAS 對體系有效性的基礎要求。
內審或管理評審記錄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項整改驗證、評審結論不明確),無法證明體系的持續改進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