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認證的核心要求
管理體系
建立覆蓋檢測 / 校準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方針、目標、程序文件等。
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確保各項活動可追溯。
技術能力
人員:檢測 / 校準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持證上崗。
設備:儀器設備需符合檢測 / 校準要求,定期進行檢定 / 校準,并保持良好狀態。
方法:使用標準方法或經過驗證的非標準方法,確保方法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環境:實驗室環境需滿足檢測 / 校準對溫度、濕度、潔凈度等的要求。
質量控制
采取內部質量控制(如平行樣檢測、加標回收實驗)和外部質量控制(如參加能力驗證、實驗室間比對)措施,監控檢測 / 校準結果的準確性。
現場評審:現場評審在實驗室申請認可的地點內進行,具體日期由 CNAS 秘書處或委托評審組長與實驗室協商確定。評審內容包括觀察實驗操作、檢查設備設施、審查記錄和文件等,以驗證管理體系和技術能力的有效性。
體系運行時間不足
管理體系正式運行未滿 6 個月,或未完成覆蓋全范圍、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不符合 CNAS 對體系有效性的基礎要求。
內審或管理評審記錄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項整改驗證、評審結論不明確),無法證明體系的持續改進能力。
組織結構與職責不清
未明確各崗位(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職責權限,或職責分配與申請的技術能力不匹配(如授權簽字人專業背景與申請領域無關)。
多場所實驗室的體系文件未覆蓋所有場所,或各場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