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A 認證申請流程
準備階段
明確申請的檢驗檢測項目范圍,梳理對應的標準方法、設備、人員等資源。
建立管理體系并試運行,完成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解決發現的問題。
按要求準備申請材料(見下文 “材料清單”)。
提交申請
登錄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系統”(在線平臺)填寫申請信息,上傳電子材料,并向屬地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 CNCA 授權機構)提交紙質材料。
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監管部門予以受理;材料不齊的,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
技術評審
受理后,監管部門組織評審組進行技術評審,包括文件評審(審核管理體系文件、技術能力證明等材料)和現場評審(核查實驗室實際運行情況,如設備狀態、人員操作、記錄完整性等)。
評審組出具評審報告,提出符合項、不符合項(需限期整改)或不通過意見。
審批與發證
實驗室完成不符合項整改并通過驗證后,監管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批。
審批通過的,頒發《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有效期 6 年);不通過的,書面告知原因。
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申請的檢驗檢測項目表(明確項目名稱、對應標準方法代號及版本)。
人員名單及資質證明(如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培訓記錄),尤其是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資格證明。
儀器設備清單及檢定 / 校準證書(需附設備臺賬、溯源證書)。
標準方法查新記錄(證明方法現行有效),非標方法的驗證報告及確認文件。
典型檢驗檢測報告(至少 3 份,覆蓋申請范圍內的主要項目)。
前期準備:
確定機構類型:明確申請機構是檢驗檢測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何種類型,不同類型在要求和標準上可能有差異。
建立管理體系:依據 RB/T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等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制定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
人員培訓與能力確認:確保技術人員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能熟練操作儀器設備,對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管理體系和相關標準要求。
儀器設備配備與校準:配備滿足檢測所需的儀器設備,定期校準和維護,保證其準確性和可靠性。
現場評審的核心是 “驗證機構是否真正具備按標準開展檢驗檢測的能力,且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機構需提前模擬評審流程,從人員、設備、環境、記錄、體系等多維度自查,確保 “說的(文件)、做的(操作)、記的(記錄)” 三者一致,才能順利通過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