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若發現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
能力申報文件:
檢測能力證明文件:填寫檢測能力范圍申請表,按 CNAS 要求細分檢測對象、項目、方法及限制條件;列出儀器設備 / 標準物質配置表,包含設備編號、測量范圍、溯源狀態及用途對應檢測項目。
能力驗證記錄:提供近 3 年能力驗證、測量審核或實驗室間比對活動記錄,附上滿意結果報告或有效糾正措施驗證材料。
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表:依據 CNAS - CL01 條款逐項核查,附上不符合項整改記錄。
組織結構與職責不清
未明確各崗位(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職責權限,或職責分配與申請的技術能力不匹配(如授權簽字人專業背景與申請領域無關)。
多場所實驗室的體系文件未覆蓋所有場所,或各場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