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申請:實驗室在自我評估滿足認可條件后,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在線申請” 系統填寫認可申請(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同時,向 CNAS 認可七處遞交認可申請,簽署《認可合同》,并交納申請費。
文件評審:CNAS 秘書處受理申請后,將安排評審組長對實驗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若發現文件不符合要求,CNAS 秘書處或評審組長會以書面方式通知實驗室進行糾正。
能力申報文件:
檢測能力證明文件:填寫檢測能力范圍申請表,按 CNAS 要求細分檢測對象、項目、方法及限制條件;列出儀器設備 / 標準物質配置表,包含設備編號、測量范圍、溯源狀態及用途對應檢測項目。
能力驗證記錄:提供近 3 年能力驗證、測量審核或實驗室間比對活動記錄,附上滿意結果報告或有效糾正措施驗證材料。
質量管理體系核查表:依據 CNAS - CL01 條款逐項核查,附上不符合項整改記錄。
體系運行時間不足
管理體系正式運行未滿 6 個月,或未完成覆蓋全范圍、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不符合 CNAS 對體系有效性的基礎要求。
內審或管理評審記錄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項整改驗證、評審結論不明確),無法證明體系的持續改進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