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準備:
確定機構類型:明確申請機構是檢驗檢測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何種類型,不同類型在要求和標準上可能有差異。
建立管理體系:依據 RB/T214-2017《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評價 檢驗檢測機構通用要求》等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包括制定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等。
人員培訓與能力確認:確保技術人員具備專業知識和技能,能熟練操作儀器設備,對人員進行培訓,使其熟悉管理體系和相關標準要求。
儀器設備配備與校準:配備滿足檢測所需的儀器設備,定期校準和維護,保證其準確性和可靠性。
關鍵崗位人員資質
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需滿足學歷、職稱、從業年限等要求(如技術負責人通常需中級及以上職稱,熟悉所申請領域的技術和管理要求),并能清晰闡述自身職責及管理體系運行情況。
檢驗檢測人員需具備對應項目的操作能力,熟悉標準方法、儀器操作規程,能準確回答評審組關于操作細節、注意事項的提問(如 “如何判斷樣品前處理是否達標?”“儀器異常時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提前組織人員復習管理體系文件(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確保全員了解關鍵流程(如樣品接收、原始記錄填寫、報告審核等)。
體系文件與實際操作一致性
管理體系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需與實際操作一致,避免 “文件與執行兩張皮”(如文件規定 “樣品需雙人核對”,但實際操作中未執行)。
評審組會核查關鍵流程的執行記錄,如: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記錄(需體現問題整改閉環,如 “上次內審發現的‘樣品標識不清’問題是否已解決?”);
合同評審記錄(特別是復雜或特殊委托的評審,需證明機構有能力滿足客戶要求);
不符合項處理記錄(如檢測失敗、報告錯誤的糾正措施及驗證結果)。
提前自查,消除常見問題
重點檢查:儀器設備狀態是否正常、環境條件是否達標、原始記錄是否完整、標準方法是否現行有效(如是否有過期標準未更新)、樣品存儲是否合規等,提前整改 “顯而易見的問題”(如標識脫落、記錄潦草)。
準備好所有需提交的文件(如人員資質、設備證書、體系文件、典型報告等),按類別整理歸檔,方便評審組查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