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提交申請:實驗室在自我評估滿足認可條件后,登錄CNAS 網站“實驗室 / 檢驗機構認可業務在線申請” 系統填寫認可申請(CNAS-AL01、CNAS-AL02),并按要求提供其他申請資料,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同時,向 CNAS 認可七處遞交認可申請,簽署《認可合同》,并交納申請費。
文件完整性或協調性不足
質量手冊、程序文件未覆蓋 CNAS-CL01(或適用準則)的全部要素,例如缺少對 “不確定度評估”“設備管理” 等關鍵環節的規定。
文件之間存在矛盾(如程序文件與質量手冊表述不一致),或未結合實驗室實際業務(如未明確特定檢測領域的特殊流程)。
能力范圍界定問題
申請的檢測 / 校準項目表述不規范(如未明確檢測對象、方法標準代號 / 版本),或超出實驗室實際能力(如申請了未配備設備的項目)。
方法標準未使用有效版本,或未提供標準查新記錄(如引用已廢止的國標 / 行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