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范圍性
申請的檢驗檢測項目需與實驗室實際能力一致,避免超出設備、人員或方法覆蓋范圍,否則可能導致評審不通過。
管理體系有效性
管理體系需 “落地” 而非僅停留在文件層面,現場評審會重點核查實際操作是否符合體系規定(如樣品編號是否與記錄一致、設備維護是否有記錄等)。
儀器設備管理
所有用于檢驗檢測的設備需在檢定 / 校準有效期內,并張貼合格標識;設備臺賬、檢定 / 校準證書需齊全,且證書中 “校準結果” 需能滿足檢測方法的精度要求(如某項目要求儀器誤差≤0.1%,校準證書需明確該設備誤差符合要求)。
設備使用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需完整(如日常開機檢查、定期維護、故障維修記錄),能追溯設備的歷史狀態(避免出現 “設備長期未維護但仍在使用” 的情況)。
評審組可能現場核查設備的實際狀態(如是否正常運行、量程是否覆蓋檢測需求),需提前確保設備調試到位,避免故障。
記錄與報告的規范性
原始記錄需實時、準確、完整、可追溯,包含足夠信息(如檢測日期、環境條件、儀器型號、操作人員、原始數據、計算公式、結果判定等),不得事后補記或涂改(如需修改,需按規定劃改并簽字)。
檢驗檢測報告需符合格式要求(包含 CMA 標識位置、授權簽字人簽字、檢測依據、結果表述等),且報告數據需與原始記錄一致,避免 “報告與記錄脫節”(如報告結果與原始數據計算不符)。
抽查不同時期的報告(如近期報告、體系運行初期報告),確保管理體系運行前后的一致性。
細節把控:避免 “小問題” 影響結果
實驗室環境需整潔有序(如試劑擺放規范、廢液處理符合環保要求),避免 “臟亂差” 給評審組留下負面印象。
所有標識需清晰(如設備狀態標識、危險試劑警示標識、功能分區標識),原始記錄、報告中的簽名需真實有效(不得代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