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及時性
若技術評審中發現不符合項,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通常 30 個工作日,復雜情況可申請延期),并提供充分的整改證明材料,確保整改到位。
證書維護
獲證后,實驗室需按要求參加能力驗證、接受監督檢查,若發生名稱變更、項目增減等情況,需及時辦理變更手續;證書有效期滿前 3 個月可申請延續。
樣品管理全流程合規
樣品從接收、編號、存儲、流轉到處置需嚴格按程序執行,確保性標識(如樣品編號與檢測記錄、報告一一對應),避免混淆。
樣品接收記錄需包含關鍵信息(如樣品狀態、數量、接收時間、委托方要求),存儲條件需符合標準(如冷藏樣品是否持續低溫),流轉過程需有交接記錄(簽字確認)。
評審組可能抽查 “盲樣考核”(如未知樣品的檢測),需確保檢測人員按正常流程操作,獨立完成數據上報,不得弄虛作假。
記錄與報告的規范性
原始記錄需實時、準確、完整、可追溯,包含足夠信息(如檢測日期、環境條件、儀器型號、操作人員、原始數據、計算公式、結果判定等),不得事后補記或涂改(如需修改,需按規定劃改并簽字)。
檢驗檢測報告需符合格式要求(包含 CMA 標識位置、授權簽字人簽字、檢測依據、結果表述等),且報告數據需與原始記錄一致,避免 “報告與記錄脫節”(如報告結果與原始數據計算不符)。
抽查不同時期的報告(如近期報告、體系運行初期報告),確保管理體系運行前后的一致性。
溝通與配合:積極響應評審組要求
安排專人負責現場評審的協調(如引導評審組、調取資料、聯系相關人員),確保評審流程順暢。
對評審組提出的疑問或不符合項,需如實回應,不回避問題;若有異議,可禮貌溝通并提供證據,但不得拒絕配合。
現場評審結束后,認真記錄評審組提出的不符合項,明確整改責任人及期限,為后續整改報告的編寫做好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