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依據 CNAS 的認可準則建立管理體系,如檢測實驗室、校準實驗室適用 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管理體系至少正式、有效運行 6 個月后,進行覆蓋全范圍和全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
技術能力證明:
能力范圍界定:審核申請認可的能力表述是否清晰,范圍界定是否合理、準確,是否與 CNAS 相關文件要求相符。
人員資質與配備:查看實驗室各崗位人員配備是否與申請的技術能力相匹配,授權簽字人工作、教育經歷是否符合要求。
設備配置與溯源:確認實驗室是否配置了與申請認可技術能力相適應的儀器設備,設備是否為正規(guī)渠道獲得,測量溯源是否符合 CNAS 要求,是否有相應的檢測 / 校準經歷。
方法標準:檢查標準方法是否為有效版本,是否經過標準核查;非標方法確認是否規(guī)范,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滿足預期用途。同時關注判定標準中引用的方法標準是否已申請認可或已獲認可。
能力驗證:核實實驗室參加的能力驗證活動是否滿足 CNAS - RL02《能力驗證規(guī)則》的要求,結果是否符合預期。
體系運行時間不足
管理體系正式運行未滿 6 個月,或未完成覆蓋全范圍、全要素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不符合 CNAS 對體系有效性的基礎要求。
內審或管理評審記錄不完整(如缺少不符合項整改驗證、評審結論不明確),無法證明體系的持續(xù)改進能力。
組織結構與職責不清
未明確各崗位(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的職責權限,或職責分配與申請的技術能力不匹配(如授權簽字人專業(yè)背景與申請領域無關)。
多場所實驗室的體系文件未覆蓋所有場所,或各場所的管理接口不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