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做為第三方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基本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這種考核稱為計量認證。
是資質認定的一種形式。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實驗室的基本條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及相關技術規范或者標準實施的評價和承認活動。
屬全國性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屬地方性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計量認證由省、市、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負責,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ISO/IEC 17025 的核心內容
標準內容分為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兩大部分,覆蓋實驗室運營的全流程,確保結果 “可追溯、可重復、可信任”。
1. 管理要求(15 項)
聚焦實驗室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運營合規性和性,包括:
組織和管理:明確實驗室的法律地位、職責分工(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確保獨立開展檢測 / 校準(不受外部干預)。
質量體系:建立覆蓋全流程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并確保有效執行。
文件控制:對體系文件(包括內部文件、外部標準 / 規范)的編制、審批、發放、修訂、作廢等進行嚴格管理,防止使用失效文件。
合同評審:接收客戶委托前,需明確檢測 / 校準需求(如樣品信息、方法標準、結果用途),確保自身能力可滿足要求。
申訴和投訴:建立處理客戶申訴、投訴的流程,通過問題解決持續改進服務。
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定期(通常每年)開展內部審核(檢查體系執行情況)和管理評審(高層評估體系適宜性),識別改進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