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是依據標準通過檢驗給出各種質量參數的數值,以確定產品質量狀況的,這些數據是否準確可靠,有賴于計量。沒有計量作為質量檢驗的技術基礎和技術保證,質檢就失去了科學性,所以計量法和實施細則特別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以上人民政府行政部門計量認證,計量認證不能代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質檢機構的審有認可或行政批準,但所有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通過計量認證才具有向社會出具公證數據的資格,其數據才具有法律效力。
對檢測機構的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網公布。
ISO/IEC 17025 的核心內容
標準內容分為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兩大部分,覆蓋實驗室運營的全流程,確保結果 “可追溯、可重復、可信任”。
1. 管理要求(15 項)
聚焦實驗室的質量管理體系,確保運營合規性和性,包括:
組織和管理:明確實驗室的法律地位、職責分工(如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確保獨立開展檢測 / 校準(不受外部干預)。
質量體系:建立覆蓋全流程的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如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作業指導書),并確保有效執行。
文件控制:對體系文件(包括內部文件、外部標準 / 規范)的編制、審批、發放、修訂、作廢等進行嚴格管理,防止使用失效文件。
合同評審:接收客戶委托前,需明確檢測 / 校準需求(如樣品信息、方法標準、結果用途),確保自身能力可滿足要求。
申訴和投訴:建立處理客戶申訴、投訴的流程,通過問題解決持續改進服務。
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定期(通常每年)開展內部審核(檢查體系執行情況)和管理評審(高層評估體系適宜性),識別改進空間。
申請與評審
向認可機構(如 CNAS)提交申請,附體系文件、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等材料;
認可機構進行 “文件評審”(審核體系文件合規性);
現場評審(分兩階段):
一階段:初步檢查實驗室基本條件(如設施、設備、人員),確認是否具備進入二階段評審的條件;
二階段:評審(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技術能力驗證),開具 “不符合項”(如設備未校準、方法使用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