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為保證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會出具公證性檢測報告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獲得“計量認證”資質,否則構成違 [1] 法。計量認證分為“”和“省級”兩級,分別適用于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和省級質量監督檢測中心。“計量認證資質”按國家和省兩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或省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分別監督管理。計量認證資質與實驗室認可資質不同,他實際上源于政府授權,只對政府和工業部門下屬的國家和省質量監督檢測機構。證書號碼:(2004)量認(國)字(H2402)號, 認可范圍與CNAS認可范圍相同。
2001年國家頒布了《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試行)》,在同年12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原評審準則JJG1021-90。計量認證所遵循的評價體系:《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同時補充了中國計量法制管理的規定內容。
申請與評審
向認可機構(如 CNAS)提交申請,附體系文件、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等材料;
認可機構進行 “文件評審”(審核體系文件合規性);
現場評審(分兩階段):
一階段:初步檢查實驗室基本條件(如設施、設備、人員),確認是否具備進入二階段評審的條件;
二階段:評審(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技術能力驗證),開具 “不符合項”(如設備未校準、方法使用錯誤)。
ISO/IEC 17025 的管理要求部分以 ISO 9001 為基礎(可理解為 “實驗室版的 ISO 9001 + 技術要求”),因此:
通過 ISO/IEC 17025 的實驗室,其管理體系已滿足 ISO 9001 的核心要求,但無需單獨申請 ISO 9001 認證;
反之,通過 ISO 9001 的實驗室,若要開展檢測 / 校準業務,仍需補充滿足 ISO/IEC 17025 的技術要求才能獲得認可。
簡言之,ISO/IEC 17025 是實驗室的 “技術能力身份證”,而 ISO 9001 是各類組織的 “質量管理通用證”,兩者適用場景和目標截然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