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檢測機構的認證是嚴格按照省或國家計量認證工作程序規定進行。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步驟: 1、向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提交計量認證申請資料(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2、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對申請資料進行書面審查; 3、通過書面審查,依據計量認證的評審準則,由省或國家計量認證辦安排委托技術評審組進行現場核查性評審; 4、通過現場評審,符合準則要求的檢測機構,由省或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核發計量認證證書、計量認證機構印章,并上互聯網公布。
準備階段
建立符合 17025 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編寫文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
開展全員培訓(標準理解、體系操作),試運行至少 6 個月;
完成至少 1 次內部審核和 1 次管理評審,解決發現的問題。
申請與評審
向認可機構(如 CNAS)提交申請,附體系文件、檢測 / 校準能力范圍等材料;
認可機構進行 “文件評審”(審核體系文件合規性);
現場評審(分兩階段):
一階段:初步檢查實驗室基本條件(如設施、設備、人員),確認是否具備進入二階段評審的條件;
二階段:評審(管理體系執行情況、技術能力驗證),開具 “不符合項”(如設備未校準、方法使用錯誤)。
后續維護
認可證書有效期通常為 3 年,期間需接受 “監督評審”(每年 1 次);
3 年到期前需申請 “復評審”,通過后延續認可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