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 / 公司類印章(常見)
公章:圓形,中央帶五角星(外資企業可無),外圈為企業全稱,底部或邊緣有 13 位備案防偽編碼。是企業對外簽署合同、發布文件、辦理業務的效力印章,代表企業法人意志。
財務專用章:通常為方形,刻有 “財務專用章” 字樣及企業名稱。用于銀行開戶、票據結算、財務報表蓋章等財務類業務,需與法人章配套使用。
合同專用章:圓形或橢圓形,標注 “合同專用章” 及企業名稱。專門用于簽訂合同,法律效力等同于公章(合同領域)。
發票專用章:橢圓形,刻有企業名稱、稅號及 “發票專用章” 字樣。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加蓋,否則發票無效。
法人章(私章):方形或圓形,刻有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用于銀行支付、財務審批等,需與財務章配合使用。
政府 / 事業單位類印章
單位公章:圓形,中央為(政府機關)或五角星(事業單位),外圈為單位全稱,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業務專用章:如 “行政審批專用章”“檔案專用章” 等,用于特定業務場景,效力范圍受限于業務類型。
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或濫用
公章應指定專人保管(如行政部門負責人),建立用章登記制度(記錄用章時間、用途、經辦人);
若印章遺失,需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登報聲明作廢,并重新辦理備案刻制手續,避免他人冒用。
變更或注銷企業需及時處理印章
企業名稱變更、法人變更時,需注銷舊公章并重新備案刻制新章;
企業注銷前,需將公章交回公安部門銷毀或自行銷毀并備案,避免遺留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