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刻章材料(核心步驟)
基礎證件:
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企業預審章,若為新注冊企業,需提供市場監管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若委托他人辦理,需額外提供《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原件)。
其他材料:
部分地區要求提供企業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政府 / 事業單位需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或機構代碼證。
發現假章如何舉報?
若發現偽造公章或使用假章,可直接向當地公安局治安支隊報案,提供相關證據(如文件、印章樣本),警方將依法查處。
印章制作的核心原則
無論制作何種印章,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則,確保合法性和規范性:
法定備案優先:企業公章、政府事業單位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須先經公安部門備案,憑備案憑證在指定單位制作(《印章治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樣式合規性:印章的尺寸、字體、圖案(如五角星、)需嚴格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禁止擅自修改(如企業公章直徑、政府公章的比例均有明確規定)。
防偽技術嵌入:正規印章需包含防偽特征(如備案編碼、暗紋、材質防偽),避免偽造。
防偽設計要點
顯性防偽:備案編碼(邊緣激光雕刻)、暗紋(放大鏡可見細微圖案)、熒光油墨(紫外線下顯影);
隱性防偽:材質紋理(如銅章的自然氧化痕跡不可復制)、雕刻微縮文字(僅 0.5mm 大小,需顯微鏡識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