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企業公章、政府章等)
此類印章制作需嚴格遵循 “備案→指定單位制作→核驗歸檔” 的法定流程,以企業公章為例:
備案申請階段
提交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印章刻制備案申請表》(部分地區需線上提交)。
審核通過:公安部門審核材料后,出具《備案回執》,明確印章的規格參數(如直徑 4.0cm、字體為宋體、五角星大小)和防偽編碼(13 位數字,全國聯網可查)。
指定單位制作階段
選擇機構:必須在公安備案的 “正規刻章企業” 制作(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名單,避免無資質作坊)。
技術執行:刻章單位根據備案參數,通過數控設備雕刻,確保:
文字清晰無誤(與營業執照名稱完全一致,無錯別字或簡化字);
防偽編碼嵌入印章邊緣或底部(部分地區采用激光雕刻,肉眼可見);
圖案規范(五角星居中,比例符合標準)。
核驗與歸檔階段
企業領取印章時,需核對實物與備案樣式是否一致(可通過公安系統掃碼驗證編碼真實性);
刻章單位將印章信息上傳至公安備案系統,完成終歸檔,此時印章正式生效。
法律風險與注意事項
嚴禁非法制作
未備案私自制作公章、偽造政府 / 企業印章,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 10-15 日拘留及罰款;情節嚴重(如用于詐騙)將觸犯《刑法》,面臨刑事處罰。
避免超范圍制作
刻章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備案樣式(如擴大公章直徑、修改企業名稱),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企業也不可要求刻章單位違規制作。
材料與質量把控
劣質材料(如易變形的塑料)可能導致印章模糊,影響文件效力,建議選擇合規材質;
領取印章時需檢查:文字是否清晰、編碼是否完整、圖案是否居中,發現問題立即要求重制。
廢棄印章處理
企業注銷或印章損壞時,需將舊章交公安部門銷毀或自行銷毀并備案,避免流入市場被冒用。
印章制作的核心是 “合法合規為前提,技術材料保質量”。對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須嚴格走備案流程,選擇正規單位制作;對于個人或藝術印章,可更注重個性化和材質選擇,但需注意用途邊界。無論制作何種印章,都需明確其功能和法律意義,避免因違規操作引發風險。如需制作公章等法定印章,建議優先咨詢當地公安治安部門或政務服務中心,獲取備案要求和正規刻章單位名單。
原子印-是采用1972年美國莊臣公司發明的原材料制作而成,香港進口原子印是目前商務活動中廣泛應用的印章之一,外形美觀,印面清晰,無需印臺、無需加油,即蓋即干,攜帶方便,絕不褪色等特點,可以使用36000次以上。適用于:各類部門章。如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及其他工作用章等。不適合銀行印簽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