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 事業單位類印章
單位公章:圓形,中央為(政府機關)或五角星(事業單位),外圈為單位全稱,具有的官方效力,用于正式公文、公告等。
業務專用章:如 “行政審批專用章”“檔案專用章” 等,用于特定業務場景,效力范圍受限于業務類型。
選擇正規刻章單位
必須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合法刻章企業刻制(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單”),禁止選擇無資質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備案回執》給刻章單位,由其按照備案樣式雕刻(材質可選銅、牛角、合成樹脂等,銅章防偽性)。
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企業公章、政府章等)
此類印章制作需嚴格遵循 “備案→指定單位制作→核驗歸檔” 的法定流程,以企業公章為例:
備案申請階段
提交材料: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印章刻制備案申請表》(部分地區需線上提交)。
審核通過:公安部門審核材料后,出具《備案回執》,明確印章的規格參數(如直徑 4.0cm、字體為宋體、五角星大小)和防偽編碼(13 位數字,全國聯網可查)。
指定單位制作階段
選擇機構:必須在公安備案的 “正規刻章企業” 制作(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名單,避免無資質作坊)。
技術執行:刻章單位根據備案參數,通過數控設備雕刻,確保:
文字清晰無誤(與營業執照名稱完全一致,無錯別字或簡化字);
防偽編碼嵌入印章邊緣或底部(部分地區采用激光雕刻,肉眼可見);
圖案規范(五角星居中,比例符合標準)。
核驗與歸檔階段
企業領取印章時,需核對實物與備案樣式是否一致(可通過公安系統掃碼驗證編碼真實性);
刻章單位將印章信息上傳至公安備案系統,完成終歸檔,此時印章正式生效。
此類印章法律效力較弱(或僅用于藝術創作),制作流程更靈活:
個人名章:無需備案,可自主選擇材質(如牛角、玉石、木材)和樣式(方形、圓形均可),文字通常為個人姓名,用于私人文件確認時建議搭配簽名。
藝術印章(書畫用):注重審美設計,可采用篆體、隸書等字體,雕刻風格多樣(如陰刻、陽刻),需由專業篆刻師根據需求創作,無強制規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