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損傷部位的 “耐受度”
感受損傷部位(如腰、膝、肩)是否有基礎酸痛或僵硬感。若當天疼痛指數(shù)超過 3 分(10 分制),或處于損傷急性期(如腰突發(fā)作期、膝關節(jié)炎期),直接停止使用器材,優(yōu)先休息;若僅輕微僵硬、無明顯疼痛,可嘗試低強度活動。
控制運動強度:“慢節(jié)奏、短時長”
不追求速度或次數(shù),以 “身體放松、呼吸平穩(wěn)” 為標準:
速度:如太極推揉器,每分鐘轉動不超過 10 圈(常規(guī)建議 15 圈),給關節(jié)足夠適應時間;
時長:單次使用某一器材不超過 5 分鐘,整體鍛煉不超過 20 分鐘,避免損傷部位長時間受力。
控制發(fā)力方式:“不勉強、不代償”
若完成動作時,需要用其他部位 “借力”(如用腰部發(fā)力帶動肩部、用健側腿代償患側腿),立即停止。例如:用上肢牽引器時,若感覺手臂無力、需彎腰用腰腹發(fā)力,說明當前力量不足,應換更簡單的器材(如壓腿架)。
力量型器械:包括單杠、雙杠、臂力訓練器等。單杠可進行引體向上、懸垂舉腿等動作,鍛煉背部、手臂及肩部肌肉力量;雙杠的雙杠臂屈伸等動作,能鍛煉上肢力量,同時涉及胸部、腹部及腿部肌肉的協(xié)調運動;臂力訓練器通過不同阻力設置,鍛煉手臂、胸部、背部等上肢肌肉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