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審計風險的產(chǎn)生原因
造成工程造價審計的風險有根本原因,也有直接原因。若果說制度上的和管理方式上的是導致風險的根本原因,那么工程造價審計過程中的人員素質和操作問題就是直接原因。
1.對工程項目建設的認識存在分歧
工程造價審計與工程項目的建設是分不開的,然而就當前我國實際情況來看,對于工程項目建設的認識還是有分歧的,這種分歧會導致工程造價審計出現(xiàn)方向的偏差。分歧主要在工程項目建設的性質劃分上,有人認為工程項目建設是市場行為,工程建設的雙方屬平等市場主體,應該用合同法來約束工程項目建設的行為。還有人認為國家建設的工程項目大部分多為財政性資金,其目的是為了公用基礎、公益性事業(yè)的建設,認為行政參與的成分多,應該用審計法來約束。由于對工程建設本質的認識不同,工程建設認定的文書也有多種形式,這些文書的認定會存在審計風險。特別是當審計部門的審計報告與司法部門的司法鑒定報告意見相左時,風險更大。
2.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存在漏洞
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存在漏洞,主要是建設方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工程項目建設在工程項目管理的成本上一般比較重視,千方百計控制成本,然而對工程項目建設的內部控制往往不重視,導致管理上存在漏洞。有些工程項目建設甚至都沒有內控制度,有的單位即使有內控制度也純粹就是為了應付外部檢查,根本未執(zhí)行等等。
3.工程造價審計活動的實施存在問題
這種問題來自工程造價審計部門自身的在審計活動中表現(xiàn)出來的不科學、不合理的因素,比如審計人員素質、審計活動的組織管理等。由于某些審計人員職業(yè)道德欠缺,對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視而不見或是知情不報,也給工程造價審計帶來風險。其次,就審計活動的組織管理來看,也存在管理組織不力的情況。
(1)人員緊張而組織管理出問題。工程造價審計需要既懂專業(yè)又懂工程的綜合素質人才,偶爾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緊急且合適人選暫時沒有找到的的情況下,審計活動的組織上就會產(chǎn)生隨意性。
(2)時間緊張而組織管理出問題。出于造價審計活動時間緊張的原因,有些審計組為了趕進度,簡化審計操作規(guī)程,導致審計風險產(chǎn)生。工程造價審計活動的實施過程中的問題直接導致審計風險的產(chǎn)生。
(3)力量有限而組織管理出問題。造價審計活動中審計機關限于工程技術力量,往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或聘請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來協(xié)助完成工作,沒有考慮所聘機構和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及業(yè)務水平,還有回避關系等問題。雖然緩解了力量有限的矛盾,但帶來了一些導致審計風險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