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局與市住建委、市交通委等單位日前印發(fā)《北京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工作程序》(以下簡稱《工作程序》),規(guī)定《北京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實施前,已建立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的施工總承包企業(yè)、專業(yè)承包企業(yè)及勞務分包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施工企業(yè)),應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以銀行保函替代工資保證金。原有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用賬戶,施工企業(yè)可自行處理。據了解,本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務、軌道交通、園林綠化等工程建設領域已建立了全市統(tǒng)一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專項用于發(fā)生欠薪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急保障。
農民工工資保函的收費標準和辦理條件:因為影響保函報價的因素很多,包括但不限于:1.項目復雜程度;2.甲方背景;3.申請單位實力,有無不良征信紀錄,訴執(zhí)情況,財務狀況,建筑資質等級等;4.保函要求,銀行及格式是否有特俗要求等;5.保函保證金額及保證期限
獨立保函的欺詐例外獨立保函的運作機制是“先賠付、后爭議",提高了擔保效率,但擔保人的擔保責任嚴厲。獨立保函制度對擔保人權利的保障,是在受益人索賠時存在欺詐行為的例外情形下,擔保人可以主張免責。關于欺詐,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68條指出,-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本案中,一審判決援引上述規(guī)定作為欺詐認定的依據。
一、本通知所稱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是指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在其業(yè)務范圍內,應施工總承包單位等企業(yè)的申請開立,按照《條例》要求可用以替代工資保證金的保函。二、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各級監(jiān)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的重要意義?!稐l例》第32條規(guī)定,“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金融機構保函替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是金融業(yè)服務實體經濟、服務人民生活的重要體現,有利于整合社會資源,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細致研究部署,深入推進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