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應該做到: (1) 設計的產品應是先進的、高質量的,能滿足用戶使用需求。(2) 使產品的制造者和使用者都能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3) 從實際出發,充分注意資源條件及生產、生活水平,作適宜的設計。(4) 注意提高產品的系列化、通用化、標準化水平。其主要種類有:新產品自行設計;外來樣品實物測繪仿制;外來圖紙設計;老產品的改進設計。
需求原則:產品的功能要求來自于需求。產品要滿足客觀的需求,這是一切設計基本的出發點。不考慮客觀需要會造成產品的積壓和浪費。客觀需求是隨著時間、地點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的,這種變化了的需求是設計升級換代產品的依據。客觀需求有顯需求和隱需求之分,顯需求的發展可導致產品的不斷改進、升級、更新、換代;隱需求的開發會導致創造發明,形成新穎的產品。
信息原則:設計過程中的信息主要有市場信息、科學技術信息、技術測試信息和加工工藝信息等。設計人員應、充分、正確和可靠地掌握與設計有關的各種信息。用這些信息來正確引導產品規劃、方案設計與詳細設計,并使設計不斷改進提高。
創新原則:設計人員的大膽創新,有利于沖破各種傳統觀念和慣例的束縛,創造發明出各種各樣原理獨特、結構新穎的機械產品。
產品設計是一個集藝術、文化、歷史、工程、材料、經濟等各學科知識的綜合產物。產品設計主要協調產品與人之間的關系,實現產品人機功能和人文美學品質的要求。包括人機工程、外觀造型設計等,并負責選擇技術種類,并協調產品內部各技術單元、產品與自然環境,產品技術與生產工藝間的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