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保函的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投標保函是指在投標中,招標人為防止中標者不簽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損失,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以保證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所規(guī)定的義務:1、在標書規(guī)定的期限內,投標人投標后,不得修改原報價、不得中途撤標;2、投標人中標后,必須與招標人簽定合同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若投標人未履行上述義務,則擔保銀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賠時,須按保函規(guī)定履行賠款義務。
銀行保函公司擔保相繼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浦發(fā)銀行、光大銀行等多家銀行機構建立緊密的銀擔伙伴關系。銀行保函公司成立伊始,憑借市場化的運作,工程保函、投標擔保、銀行保函等業(yè)務得以迅速發(fā)展,先后承保了國家和地方重大工程項目的工程保函,還有其他工程的工程保函、投標擔保、銀行保函等業(yè)務。同時獲得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擔保協(xié)會批準,成為可以開展工程建設保證擔保的專業(yè)性擔保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