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適用于所有公開招標、議標時,業(yè)主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情況。 招標人為避免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改標、撤標,或中標后拒簽合同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投標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工程保函即代替現金保證金。使用工程保函后,承攬工程的企業(yè)就不需要再交任何現金保證金了,就可以將要交的現金用來做其它的工程或企業(yè)發(fā)展的其他領域,大大的減輕了承包單位的資金壓力,使得企業(yè)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且避免了承包商繳納現金保證金后業(yè)主將資金挪做他用使得保證金無法收回等給承包商造成的損失,更好的維護了承包方的權益。 現在,工程保函在建筑企業(yè)中用的非常多,非常普及。
質量與維修保函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yè)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yè)主的索賠予以賠償。
留置金保函是指部分進口貿易中,按合同規(guī)定對進口方尚未償付的一小部分貨款(即留置金),應出口方的要求,由進口方向銀行申請開立的留置金償付保證書。
國際貿易中,跟單信用證為買方向賣方提供了銀行信用作為付款保證,但不適用于需要為賣方向買方作擔保的場合,也不適用于國際經濟合作中貨物買賣以外的其他各種交易方式。然而在國際經濟交易中,合同當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往往需要對可能發(fā)生的風險采取相應的保障措施,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就是以銀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