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特殊印章
個人名章:個人使用的印章,多用于書畫作品、私人文件確認,法律上需結合簽名才具有完力。
專用印章:如學校的 “學籍專用章”、醫院的 “醫療證明專用章” 等,特定機構的專項業務使用。
選擇正規刻章單位
必須在公安部門備案的合法刻章企業刻制(可通過當地公安局官網查詢 “備案刻章單位名單”),禁止選擇無資質的小作坊;
提供《印章備案回執》給刻章單位,由其按照備案樣式雕刻(材質可選銅、牛角、合成樹脂等,銅章防偽性)。
領取印章并完成終備案
刻章完成后,刻章單位會將印章信息(樣式、編碼)上傳至公安備案系統,企業領取時需核對印章與備案樣式是否一致;
部分地區需企業攜帶印章到公安窗口進行終核驗,確認無誤后完成備案流程,此時印章正式具備法律效力。
印章制作的核心原則
無論制作何種印章,需遵循三大核心原則,確保合法性和規范性:
法定備案優先:企業公章、政府事業單位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必須先經公安部門備案,憑備案憑證在指定單位制作(《印章治安管理辦法》明確規定)。
樣式合規性:印章的尺寸、字體、圖案(如五角星、)需嚴格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禁止擅自修改(如企業公章直徑、政府公章的比例均有明確規定)。
防偽技術嵌入:正規印章需包含防偽特征(如備案編碼、暗紋、材質防偽),避免偽造。
